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落实市文明委关于转发《全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文明〔2016〕6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通知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文明办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