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文明办 省人社厅关于评选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通知》(鄂人社奖〔2020〕25号)文件精神,经逐级遴选,严格把关,现将拟推荐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校园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拟命名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11月6日前向市委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6日联系电话:8126601 8126049(传真)
电子邮箱:xngawcnr@163.com
地址:咸宁市双鹤路16号市委市政府大楼9楼
邮编:437100
中共咸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拟推荐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名单(9所)
咸宁市温泉中学、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赤壁市第一中学、嘉鱼县实验小学、通城县隽水镇南门小学、崇阳县实验小学、通山县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