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敬华

来源:咸宁文明网 时间:2023-07-20 16:57

在营运的多年来,黄敬华同志自己也记不清拾到了多少回手机、钱包、证件、衣物等物品了,每次都千方百计与失主取得联系亲自送还,力争第一时间送还失主,一时联系不上的都及时上交公司说明情况,从不要求回报只希望失主能尽快找到遗失的物品。他拾金不昧,以大写的人格注解诚信精神2021年,荣获咸宁市2021年一季度“南鄂楷模”荣誉称号,2022年1月,获评咸宁市2021年第二期诚实守信类“咸宁好人”。

2020年10月26上午10时,乘客李七元急着赶回家的她在市中心医院门口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为鄂LT1568,司机黄敬华同志。到咸安区鱼水路下车,下车之后,就急匆匆走了随身携带的一个黄色布手提包落在了出租车后排座位上。后来他打扫卫生时,在后排发现这个看起来脏兮兮的黄布袋子,他以为是哪位乘客丢车上的垃圾,准备丢掉,幸好他打开袋子一看,才发现里面还隐藏了一个黑色的包,包里装着1万余元的现金和46万元存折。当时黄敬华同志大吃一惊,赶紧和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并把捡到的黄色布袋子及时交给公司说明整个事情的情况。希望公司能尽快找到失主,让失主放心,自己安心。

通过社区、记者和公司工作人员的努力,11月4日早上8点不到,李七元就带着儿子小钟来到城顺公司,核实相关信息后,李七元领回了丢失的东西手提包里装着的有1万多元现金这是她的一笔进货款,还有几本总计46万余元的存折是她和老伴的全部家当。“这个社会还是好心人多啊。”握着黄敬华的手,李七元眼含泪花地说道。                                   

虽然黄师傅只是一名普通的的士司机但是他却说:我作为一名驾驶员,碰到了乘客遗失的财物,肯定是要还给失主的。对于钱财,不是我的就不是我的,真没必要拿别人的钱,物归原主,是出租车司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