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咸宁文明网 时间:2025-10-23 14:42

一、规范执法行为

节假日期间旅游景点外围、酒店门口、大型购物场所周边人流、车流较多,交警旨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游客和市民的出行安全,减少交警执法力量易引发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游客体验和城市形象。对此,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践行柔性执法理念,大力推行轻微免罚、首违警告、先劝后罚等举措。截至目前,共实行轻微免罚237起、首违警告19854起,通过以上柔性执法措施,既有效维护了交通秩序,也给予市民和游客更多人性化关怀。

二、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餐饮、住宿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根据市场供需和成本情况,合理制定价格,避免价格虚高,鼓励开展特色优惠活动,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和增加附加值来吸引消费者,提高营业收入。二是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公开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知函,开展摸底调查,严格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督促景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督促餐饮住宿、交通运输等经营者合理定价、明码标价。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有关价格投诉和举报,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三是加强匹配服务。召集饭店、旅行社、景区等企业,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和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优化配套设施,健全旅游景区交通网络,完善交通标识和引导系统,在旅游旺季协调增加景区与市区、交通枢纽之间的公共交通班次,开通旅游专线巴士,方便游客出行。引导旅游景区加大对停车场、休息区、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在景区周边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并在游客中心提供旅游咨询、票务预订、投诉处理等一站式服务。

三、后续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增强咸宁旅游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文明城市服务水平。一方面,秉持柔性执法原则。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行为,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也会注重执法方式的文明与规范,在保障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同时,确保为外来游客和市民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另一方面,提升文明服务水平。持续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跟踪督办力度,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能够落实落地,切实提升我市文明服务水平,内塑素质、外树形象,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