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咸宁市文艺精品创作指导性目录
重点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9年咸宁市文艺精品创作指导性目录重点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专家评审、部务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向社会公示公告拟纳入咸宁市文艺精品创作指导性目录的重点项目并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以实名方式向咸宁市委宣传部文化文艺科反映,电话:0715-8126122。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评审结果公示表.doc